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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安全管理制度9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2-27 16:3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9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9篇(范文推荐)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为大伙儿带来的9篇《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的好友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 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

2、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对重要防汛工具,如柴油发电机组、电机、割草机等,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财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3、各单位必须根椐防汛任务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财务物资部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必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入库物资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施工计划,做到限额发放。

2,领料人员必须持有主管领导鉴字的领料单,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库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财务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资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积压物资报表等,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

全及公司员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公司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区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

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仓库部门领导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

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仓库部门领导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仓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企业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杜绝灾害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在各类仓库、堆场、货场的装卸作业。

1.3 本规定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每月月底将考核情况报公司领导。

1.4 进入仓库的各类人员、车辆必须严禁遵守本规定,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2.2 各组长为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装卸作业的 安全管理工作。

2.3 防火负责人职责如下:

2.3.1 组织学习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 2.3.2 对本部门的作业工具、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2.3.3 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核,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2.3.4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2.3.5 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适时奖惩。

第三章 储存管理

3.1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和分垛,并留有必要的防火间距。 3.2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易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3.3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m。

3.4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5 物品入库前保管员、装卸人员应当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3.6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7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物,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3.8 通道及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物品。 3.9 非工作人员禁止在库房内随便出入、逗留。

3.10 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物、包装物、杂物及库区周围杂草及时清理。

第四章 装卸管理

4.1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4.2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4.3 机动车在库房内作业时,排汽管一侧不准靠近货物。

4.4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4.5 货场堆放整齐,装车、拆垛时注意安全。

4.6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火源管理

5.1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5.2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且严格执行动火措施,派专人监督,备足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应对现场认真检查,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大风天气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5.3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范措施。

5.4 库区以及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7.1 仓库按规定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7.2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设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寒冷季节采取防冻措施。

7.3 库区消防通道,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8.1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公司或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8.2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处50—500元罚款。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通则

第一条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 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条 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四条 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五条 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六条 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七条 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第八条 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九条 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第十一条 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 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第十四条 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二节 油类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 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十七条 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十八条 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二十一条 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二十二条 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二十三条 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二十四条 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二十五条 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二十六条 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三节 药品试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第二十八条 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第二十九条 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三十条 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第三十一条 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第条 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第三十二条 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第三十三条 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第三十四条 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第三十五条 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六条 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药品试剂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2、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蜡烛、不准易燃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场堆放要留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

3、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高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容器,不准穿带钉的鞋进入库内,在要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4、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必须装置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风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停留和清炉。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装置。

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闪点在45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时,在夏天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 职责

3.1 财务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

3.2 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3 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3.4 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4 工作程序和要求

4.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

4.1.1六要:

a) 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 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 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 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 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 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4.1.2六不准: a) 仓库内不准吸烟; b) 仓库内不准设灶; c) 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 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 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f) 仓库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4.2仓库物资安全管理

4.2.1 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4.2.2 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4.2.3 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4.2.4 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4.2.5 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4.2.6 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4.2.7 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

4.2.8 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4.3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4.3.1 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4.3.2 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行政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3.3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4.3.4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4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 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 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4.3 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

4.4.4 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4.4.5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4.4.6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4.4.7 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4.4.8 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4.4.9 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4.4.10 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4.4.11 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库区温湿度计是否适宜货物储藏温度、库区内产品摆放是否规范、打包工具是否齐全、辅料是否在规定区域!有任何意见或者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二条必须保持库房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在通道、出口、放置或周围堆放物品!

第三条在明显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仓库作业操作电、气焊应严格隔离;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吸烟、使用电炉等,初犯者行政部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次以上重犯者实施开除,如由此引起火灾事故,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非库区工作人员如因业务工作需要入库,必须先做好出入库登记,在仓库负责人或仓库管理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

第五条进入仓库的任何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管理员有责任提醒进入库区的其他人员遵守其安全规定。

第六条应根据库区以及货物情况对装卸搬运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防止出现事故。行政部负责人员支持,库房负责人负责指导流程及操作标准。

第七条在物资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好货物信息的保密工作,没有客户方的允许,不得将货物的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八条仓库负责人及仓库管理员必须保管好仓库钥匙,不得私自将钥匙交他人使用。

第九条下班前,仓库管理员必须关好库区门窗、关闭电源。

第十条对已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严肃认真的进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使大家受到教育,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

建立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及各部门的小仓库和保管室。

3责任

仓库、罐区管理员严格按本标准执行。

4内容

4.1仓库、罐区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4.2仓库管理员离开仓库或罐区时,都要关好门窗,关好电源。

4.3罐区管理员离开罐区时要检查储罐有无异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锁好罐区大门。

4.4仓库、罐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罐区。

4.5仓库、罐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4.6仓库、罐区管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1)根据仓库、罐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

2)仓库、罐区管理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3)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4)所有消防器材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灭火器每年年检、换药、维修一次。

5)仓库、罐区用照明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4.7每半年要对仓库、罐区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罐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相应措施。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

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9篇《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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