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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期培养措施简短(7篇)

时间:2022-12-16 14: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预备期培养措施简短(7篇)预备期培养措施简短  预备期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能否过好预备期,对于预备党员能否按时转为正式党员具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备期培养措施简短(7篇),供大家参考。

预备期培养措施简短(7篇)

篇一:预备期培养措施简短

  预备期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能否过好预备期,对于预备党员能否按时转为正式党员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党员预备期的含义党员预备期,简单地说指申请入党的人在履行了党章规定的为党员预备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对新入党的党员规定预备期,这是保证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申请入党的同志成为一名预备党员,是经过党组织作了大量的培养教育工作的,并且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履行了入党手续,可以说他们基本上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但是,他们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并不等于也解决了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因此,党组织还需要进一步对他们进行考察教育,特别是让他们有更多的经受党内实际生活锻炼的机会,不断强化党员意识,提高正确行使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从而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为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对新入党的党员规定预备期,有利于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预备党员在争取入党的过程中,虽然已接受了党组织对自己的考察,然而党组织对其的考察还仅限于党外,只能从其对党的认识以及从工作、学习、生活上的表现来考察他们的觉悟和品质,多数局限于印象。这种考察应该说还不能完全确认其入党后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因此,预备期应需要继续在党内直接接受党组织带有特定目的的党内考察,党组织将在预备期间,通过对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前后的表现和思想变化,更深入地考察新党员的入党动机是否正确,对党是否忠诚老实,是否真正具备了党员的基本条件。从而防止入党动机不纯和不具备党员标准的人进入党内,以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教育,是通过新入党的同志在党内生活的实践来进行的,在预备期内,党组织不仅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还要分配他们做一定的工作经受锻炼。通过党组织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掌握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熟悉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认真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促使他们更好地具备党员条件。党章规定发展党员要实行一年预备期,其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党组织要通过预备期对新入党的同志强化进行党内生活的锻炼和教育,帮助新党员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之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另一个是党组织要通过预备期对新党员作进一步的考察,把符合党员条件的按时转为正式党员,对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作出相应处置。实行预备期是保证党员质量的必要环节。在我党的历史上,对党员预备期的规定不尽相同。党的八大以前称预备期为考察期或候补期,时间有三个月或半年不等。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第一次规定了候补期,“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但地方委员会得酌量情形伸缩之”。党的八大党章将候补期改为预备期。九大、十大期间,党章取消了预备期的规定,十一大党章恢复了预备党员预备期至今。实践证明,党章规定预备期为一年是一个比较适当的时间,如果预备期规定三个月或半年,显然对一个新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从时间上来说是不够的,而预备期规定一年以上则又显得太长,不利于党组织的发展。党章还规定,预备期满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对于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应该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考察和教育,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二、预备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预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指预备党员被批准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中国共产党党章中规定:“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之所以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由于预备党员刚刚入党,一般地说,他们对党和党的事业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还不很深入。同时,他们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还不够熟悉,因此,如何在党的会议上讨论和决定问题时,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预备党员来说还需要有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二是由于党组织对预备党员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教育和考察,为了对党的事业负责,在他们没有转为正式党员之前,是不宜让他们享有并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预备党员虽然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因此,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在党的会议上酝酿讨论候选人或其他问题时,要认真负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反映其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认真听取党的文件精神的传达,要同正式党员一样,正确行使党章规定自己应该享有的各种权利,履行党章规定自己应该履行的各项义务。作为一名预备党员除了要知道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外,还应懂得党章中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意义所在。无产阶级政党,为了保证它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巩固和统一,必须要求每一位党员在言行上按照一定的规范去做,对党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就是党员对党的义务。与此同时,为了保障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民主,还必须规定党员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既是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所有的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对于党组织来说,有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就可以用这个统一的尺度去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具有党内最高法规的严肃性,对于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每个党员都必须无条件的履行。关于预备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我党一大到六大的历次党章中,虽然没有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用专门的章节规定下来,但在许多条文中已经贯穿了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基本内容,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四项义务和四项权利。现行党章根据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特点,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作了更具体更完备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八项义务与权利。事实证明,明确规定党员的义务与权利,并以此来规范党员的行动,对于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十分重要的。预备党员在按照党章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时,应当做到:首先,充分认识到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党员党性的突出体现。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职责;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其次,要认真学好党章,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利,若连应尽的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利是什么都不清楚,那付诸行动只能是一句空话。再次,要正确认识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义务和权利是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辩证关系决定了在认真履行义务的同时,必须正确行使权利。衡量一名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他能否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并在党组织的监督下,为切实履行义务行使权利而努力。

  三、预备党员怎样过好预备期党章规定,预备党员要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量,那么,预备党员应当怎样过好预备期呢?首先,党组织应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刚刚进入党内,党内生活的锻炼还不够,因此,必须继续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帮助预备党员顺利渡过预备期,这也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环节。在预备期间,一方面党组织要定期给预备党员上党课,使其进一步明确党的性质、宗旨、地位和作用,深刻理解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加强和提高党性观念和政治素质。另一方面,党组织要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情况,要通过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了解其政治品质,对党和党的事业的态度,在实际行动中是否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对他们存在的缺点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他们的优点和成绩也要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讨论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示帮助。在预备期间,党支部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这样做不仅是党的组织制度的要求,而且也有益于预备党员自觉接受党内生活的直接锻炼,更好地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担负起培养联系人的责任,要经常找预备党员谈心,了解和掌握他们的真实思想和实际工作表现,以便有针对性地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和教育。同时还要及时将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意见和反映转达给他,使其更快地克服缺点,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其次,预备党员要坚持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1.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我们党的行动指南,是经过革命实践检验了的科学真理,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只有认真学习革命理论,才能坚信共产主义信念不动摇,也只有学会和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立场和方法,才能在复杂的斗争中,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而实现党的纲领中所提出的奋斗目标。2.主动、定期地向党组织作口头或书面的汇报,主要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组织了解其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成功和失败,从而肯定成绩、发扬优势、纠正偏差、不断进步。汇报应该实事求是,对成绩、缺点估价要恰如其分。3.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努力完成党所分配的工作。十五大党章中明确要求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应当按照党章的要求去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作出自己的成绩,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另外,对于党分配给预备党员的一些具体工作,也应认真完成。预备党员努力完成党所分配的工作,是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表现,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提高觉悟,增长才干,把自己锻炼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4.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种会议,端正对党员预备期的态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党性修养实质上是世界观的改造,作为一名预备党员要通过参加党的有关会议的学习,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真正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总之,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环节。因此,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四、预备期党员怎样交纳党费党费指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党费。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我们党历来都把党员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在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一样应按月按标准亲自交纳党费。在划分有党小组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应先交党小组长,再由党小组长交支部组织委员。在没有划分党小组的党支部,党员可直接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党员如生病或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情况,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经支部同意,可提前交纳,也可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如果党员没有按期或按标准交纳党费应补交,例如,党员因公出差、出国、工作调动、生病住院等原因,未能按时交纳党费,在返回单位或调到新单位后,应及时补交所欠党费;党员在调级和调资补发工资后,应按工资标准补交党费;被错误处理开除出党或降职降级等情况的党员,在落实政策后补发工资的应补交党费。党员没有特殊情况和经过批准不可以少交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应向现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交纳党费。预备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的那个月起开始交纳党费,但从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之日至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期间的党费要补交。如果是共青团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停止交纳团费,开始交纳党费。预备党员应当充分认识到按期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从入党的那一天起开始自觉向党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一件非常光荣自豪的事情。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可以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不仅把交党费看做是在物质上帮助党的重要手段,而且作为衡量党员思想觉悟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标志。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是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员如果不按时交纳党费就不配做一名共产党员。中国共产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规定:“无充分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党费者,以自愿脱党论处,并将此宣布于党员大会”。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以及以后的历届党章均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规定,1994年以后,为了适应工资制度改革的新情况,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4年2月18日通过的《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的通知,调整了原来交纳党费的标准,规定如下: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按其月工资收入参照以上交纳标准,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以上比较固定工资收入交纳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以上这些有关交纳党费的标准的规定,预备党员应该了解,以便更好地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五、预备期党员预备期满如何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预备期后,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凡入党手续完备,经过预备期考核,没有发现其他政治问题,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能否转正,要以是否履行党员义务,符合党员条件为依托,不能降低要求,防止和纠正平时不教育、不考察,到期草率转正或任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错误做法。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履行一定的手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要主动向所在党小组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如有困难也可请人代写,这是预备党员转正的第一道手续。转正申请的内容一般分为三个方面:第一,简况,说明自己何时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何时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第二,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这是最重要的部分,要详细具体,主要包括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哪些进步提高,对照党员标准尚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如果在预备期中发生了应当向党说明的问题,也要在这部分向党说清楚。第三,努力方向,根据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特别是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之处,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要针对自己的问题,提得切实可行,切忌笼而统之。同时还要说明自己对待能否转正的态度。申请报告的内容要实事求是。2.预备党员所在的党小组要及时进行讨论,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初步意见,并将讨论意见提供给党支部。3.对于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支部不仅要听取所在党小组和党内同志的意见,而且还要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并以此作为衡量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4.支委会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报告,党小组和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以及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条件,分析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然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5.支部大会要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凡是认真履行了党员义务、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上,首先由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接受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转正申请;其次,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其能否按期转正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和审查情况,提出支委会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最后,在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通过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对因故没有到会而事先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或口头意见的党员,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除丧失活动能力者外,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如本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除此以外,两名介绍人作为党组织委派的培养联系人都应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并在会前已向支部作了认真负责的介绍,支部大会可以照常讨论,如果两名培养联系人都不能出席应改期讨论。

  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需要党组织继续进行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审批。6.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而直接由上级党委批准为正式党员是违反党章规定的。上级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7.预备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如预备期满,应向原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原所在单位党组织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日期后,应及时通知本人返回,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办理这类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时,党组织要通过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及其他途径,认真了解和考察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应负责地介绍有关情况。同时,预备党员也应认真地汇报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这是发展党员的必备手续。对经党组织提示后,仍未提出转正申请的,视为其不愿继续做一名党员。因此,不能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8.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应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篇二:预备期培养措施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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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同志预备期的培养措施(范文)

  为做好xxx同志预备期期间的培养和考察工作,使其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结合本支部和xxx同志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培养措施:

  第一,确定xxx同志的入党介绍人xxx同志和xxx同志继续担任该同志预备期期间的培养联系人,履行对其帮助教育、定期鉴定的职责。

  第二,吸收xxx同志参加经常性的党的组织生活,使其得到党内生活的教育和锻炼,督促其按期交纳党费。

  第三,适当安排做一些班级工作,对其工作能力和事业心进行全面锻炼考察。第四,在“七•一”期间利用党训班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促进其对党的知识的系统理解和掌握。第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由本人、党内外群众代表参加的讲评会,在倾听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指出其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预备党员培养措施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预备党员培养的指导思想。二、培养目标:预备党员自吸收之日起,经过一年的学习、工作、生活以及在社会各方面的表现,最终达到一名中共正式党员标准。在思想上入党,坚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目标。三、具体方案:1、思想上的考察,主要考察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具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考察其对党的认识及其思想品德等等。通过每次的组织生活会,让预备党员通过学习党内理论知识,学习国内外时事政治,通过支部委员讨论,使其思想逐步提高,最终达到一名中共正式党员的标准。2、工作上的考察。主要是考察预备党员实际工作的表现,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兢兢业业地为党工作,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出色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3、学习上的考察。主要是考察预备党员的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在职工中起表率带头作用。4、支委会实行二帮一的方案,即二名正式党员带一名预备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对其进行教育,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进行考察。5、通过各项活动,让预备党员在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中逐步成长,如观看党员教育专题片,学习报告,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等。通过以上各个方面对预备党员培养,目的在于培养高质量的党员,使其成长为先进的入党分子,为党支部争光添彩,在党支部的培养下,使预备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入党,引领其做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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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预备期培养措施简短

  党员读书日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读书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学习党的优秀领导的重要思想学习优秀人物的伟大事迹等等并写下读书心得四志愿服务岗1

  一、学习示范岗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我们必须端正学习态度,培养正确高效的学习习惯,争取得到优秀的学习成绩。1.学习态度保证不旷课,上课不迟到、早退。课堂上,不玩手机,积极参与师生互动;课后,帮助同学解决疑难问题,并准时上交作业。做到诚信考试,杜绝作弊行为。2.学习成绩必须承诺各科考试不挂科,每学年获得三等(包括三等)以上奖学金。3.帮扶情况每位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帮扶一名学业困难同学,选择帮扶对象时可优先考虑有挂科以及重修情况的同学。此外,还可以帮助英语学习方面有明显缺陷的同学通过CET3或CET4。并记录帮扶情况(见附表一)。4.证书要求专科同学要求通过英语3级,本科同学要求通过CET4,并争取通过CET6。

  二、寝室文明岗1.卫生情况每日安排值日生做好打扫工作,不在宿舍内做饭,保持宿舍内环境整洁,空气清新。保证每次寝室卫生检查85分以上,并做好记录。(见附表二)2.安全情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在宿舍内点燃明火,注意用电安全。每日按时回到宿舍,无晚归,夜不归宿现象,注意个人生命,财产安全。3.思想动态每月走访班级宿舍,了解同学思想动态,寝室是否和睦等情况,发现不良情况时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工作(见附表三)。4.寝室团结在生活上做好沟通工作,寝室成员关系融洽。在学习上做好引导,辅助工作,保证所在宿舍无留级或学业警告的同学。

  三、宣传先锋1.关注时事每周阅读党中央相关文件,充分了解党的相关政策、方针,认真学习党的路线积极留意时事热点,并发表评论2.党性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员交流会(以班级党员轮流负责),主题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交流会之后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学习心得3.带动群众定期对班级同学宣讲党中央动态,并记录下同学对党的相关决议的看法4.党员读书日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读书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学习党的优秀领导的重要思想,学习优秀人物的伟大事迹等等,并写下读书心得四、志愿服务岗1.服务同学在平时的生活、学习过程中,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帮助同学解决生活上或学习上的问题和困难2.服务学校每月参与学校卫生打扫工作,公共设施的维护额整理3.服务社会每月至少参与两次次志愿者活动,并浅谈对当下志愿服务的现状的认识

  附表一

  学困生帮扶记录表

  帮扶对象帮扶原因帮扶目标帮扶时间

  寝室

  电话

  帮扶方式

  帮扶效果

  帮扶记录

  帮扶人签名:帮扶对象签名:时间:

  附表二寝室卫生检查记录表

  寝室号

  检查日期

  检查部门

  得分

  扣分点

  附表三寝室走访记录表走访时间走访寝室思想动态备注

  日期

  时事

  评论

  备注

  

  

篇四:预备期培养措施简短

  预备期计划我是在2012年6月份成为一名预备党员的,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深知自己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上都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不仅仅要向党组织看齐,更应该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力求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方面更上一层楼。为此,特制定个人的预备期计划如下:一、思想理论方面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们要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这就需要我们用党的先进思想来武装自己。不仅对自我进行党性修养和理论修养,我还打算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贯彻党的先进思想,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因而,我准备利用图书馆及阅览室的资源充分学习,也上网浏览时事新闻,使自己对国家的形势政策、时事政治有一定的了解。无论我是在学校里还是踏入社会,我都会坚持一如既往地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把党的先进理论运用于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性!二、学习生活方面作为一名大学生预备党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紧随时代的发展,起好表率作用。不仅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更要加强人文知识和专业课的学习,努力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所以我准备在下半年中争取在学习中做出成绩,多读专业书籍和课外书,学习社会、科

  学、文学、哲学、历史等方面的知识,除了多读书外,还要勤动笔,勤思学习新的知识,使知识转换成生活中的助手。在生活方面,继续发扬艰苦质朴的生活,高调做事,低调做人,不攀比不炫耀,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加强时间观念,不偷懒,不拖沓,时刻保持寝室的干净整洁,加强学校生活质量;保持作风优良、待人诚恳,合理处理人际关际,处事应更加冷静稳健,能合理地统筹安排生活中的事务。三、社会实践方面大三的生活即将结束,大四的来临意味着我们离毕业不远了,这样在校学习的时光会十分有限。因此,到大四这一下半年的时间的学习显得更为重要,一方面我要把平时的课业抓好不松懈,保证学习方面起带头作用,另一方面我会自主地把更多的课外实际知识应用于实践,如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职场相关知识、社会生活礼仪等等,充分汲取更多的营养知识以便能更好地应用到以后的找工作中。积极参加各种招聘会,充分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职场能力,无论成功与否,一定要去尝试。当然,在迈入社会之际,我还是会有一些缺点和不足,但这就像我作为一名成长中的预备党员一样,需要中共、老师、社会的引导,也更需要我自身的摸索前进。总之,我将认真完成我所制定的计划,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成长为一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发挥自身先锋模范作用的大学生!

  

  

篇五:预备期培养措施简短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发展党员的工作并没有终结,还必须在预备期期间,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与考察,促使其成为合格党员,使其能够按期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章规定,新党员都必须有预备期。对预备党员加强管理、教育工作,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一环。把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接收为预备党员,只是接收党员工作的第一步,而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工作,使他们完全具备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条件,还需要进行更多地工作。只注重接收预备党员,不注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工作,是一种重数量轻质量的具体表现。党组织要切实把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好,使预备期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每个环节工作。(一)支部大会公布党支部接收的预备党员,经过上级党委批准后,才能予以承认。支部在接到党委批复后,应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公布,如党支部下设党小组,要将其编入党小组,使其尽快得到党内生活的教育和锻炼。(二)找本人谈话与预备党员的谈话应由支部书记或支部组织委员进行。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中应注意的问题,定期汇报,转正期满之前要提出转正申请,党的生活有哪些制度,交纳党费的规定,预备期间的培养、考察人是谁,编入哪个党小组及党支部,当前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等,以便预备党员能够立即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帮助和监督,更好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三)制定预备期培养措施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措施,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制定。制定的措施要具体可行,因人而异,有针对性。措施制定后由支部组织委员或培养联系人负责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表格填写范例见第七章)。此表由支部保存,待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与其它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党委,作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依据材料之一。(四)确定预备期的培养联系人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一般由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担任,这样便于前后培养工作的衔接。如果入党介绍人工作调动或已不宜作联系人,可指定本支部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充分利用与预备党员共同工作、学习和参加组织活动等机会,有意识地对其进行党规党法、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基本原则、履行党员义务、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方面教育,帮助其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要经常找预备党员谈心,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从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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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原则性等方面情况,并及时传达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指出其缺点、错误,使之明确努力方向。

  (五)定期考察并作出鉴定对预备党员的考察、鉴定,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分别负责。在党委审批后,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每三个月至半年进行一次。考察、鉴定结果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和支部书记分别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中。第一,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形成。培养联系人意见由两名培养联系人综合预备党员三个月至半年内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讨论后形成,并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中。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在肯定预备党员成绩的同时,要注意指出缺点和不足,并在其预备期满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第二,党小组考察意见的形成。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的考察鉴定意见由党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党小组长负责将考察鉴定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第三,党支部考察意见的形成。党支部要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小组汇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预备党员思想动态及工作完成情况,对预备党员做出考察鉴定。考察鉴定意见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形成,由支部书记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六)本人思想学习工作小结预备党员要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实事求是,对自身成绩、缺点的认识和评价要恰如其分,不要夸大或缩小。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的汇报材料后,即应责成培养联系人对其帮助教育,既要肯定成绩和进步,也要指出缺点和不足,帮助其研究改进的办法,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七)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党组织要根据预备党员的特点,通过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知识、优良传统作风和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等方面的教育,使其增强党性修养和加强党性锻炼。同时,应该有目的地交给他们有一定难度的工作任务,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提高。如采用交任务、压担子的教育方法,要做到因人而异,同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分配任务要适当,不要把那些经过预备党员努力也无法完成的任务交给他们承担;二是要经常了解他们完成任务的情况,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实际困难,不能撒手不管,也不能包办代替;三是要着眼于提高,分配给他们较繁重的工作任务,不是为了压倒他们,而是为了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预备党员转正前,基层党组织应通过上党课或集中办班的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结束要进行考试,并将学习成绩作为预备期满能否转正的依据之一。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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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预备期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可按相应的组织程序转为正式党员。

  (一)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左右的时间内,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把自己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向党支部做出比较系统、全面的书面汇报。(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具体写法等详见第七章)对预备期满,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提醒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如果经党组织教育后,仍不提交申请,确属信仰动摇,不愿意继续当党员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即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二)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支部提出其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三)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的意见,并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作为衡量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四)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1.支委会审查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意见,以及在预备期期间支部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和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须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主要程序是:第一,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第二,培养联系人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第三,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和党小组意见。第四,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及征求党外群众意见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第五,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第六,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人数,表决结果。第七,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后,支委会要将形成的决议填入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中的相关栏内,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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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预备党员被延长预备期的有关要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认为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一般对有下列情形的预备党员应延长预备期:第一,预备党员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第二,预备期期间,在思想、工作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毛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但经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第三,预备期期间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第四,入党前犯有较严重错误,入党时隐瞒,入党后很快主动交代,认识深刻,并在预备期期间表现很好,党组织根据其错误性质等情况,经认真讨论,认为可以留在党内继续考察和教育的。第五,入党后表现一般,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第六,其他原因需要继续考察的。延长预备期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无论是延长一年还是半年,经过延长预备期的考察、教育,到延长期满时,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不能转为正式党员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再次延长预备期。同时已确定的被延长的预备期不能随意改变,即使预备党员在延长预备期期间表现突出,也不应该改变原来的决议。不能用迟延讨论转正时间的办法来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预备期满后,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果延期讨论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延长预备期,其延长的时间应从原预备期满之日算起,而不能从支部大会讨论之日算起。延长预备期的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应包括:针对预备党员能否履行党员义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等情况,写明其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指出存在的主要缺点和问题,以及延长预备期的理由。同时决议中要写明党员到会情况和表决情况,通过决议的日期及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有关要求经过预备期的考察,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然而衡量一名预备党员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在有些具体问题上没有明显的量化标准,这就需要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决定。一般情况下,存在以下问题之一者应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第一,抵制和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第二,想利用执政党地位谋取私利搞投机的。第三,隐瞒本人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严重政治历史问题,而又不能划清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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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的。第四,在经济上、政治上、生活作风上严重违法乱纪、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在群

  众中影响很坏的。第五,破坏计划生育政策或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节严重的。第六,对党的认识差,入党目的不明确,个人主义严重,不履行党员义务的。第七,思想、作风很坏,严重违犯党的纪律,在党内挑拨是非,闹不团结,经教育

  无效的。第八,入党后犯有严重错误,拒绝检查和改正的。第九,入党前犯有严重的错误,一直对党组织隐瞒的。第十,在入党手续程序上严重弄虚作假,经上级党组织查实的。第十一,经延长一次预备期,期满后仍没有转变或不具备转正条件的。第十二,反映出的问题严重,情况比较复杂,党组织长期审查不清,不能作出“给

  予信任”结论的。第十三,本人自愿申请不转正的。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

  上级党委审批。不经支部全体党员讨论和上级党组织批准,支委会无权直接宣布取消一名预备党员的资格。在一般情况下,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应按期进行,也就是在预备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预备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或被劳动教养的,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可以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宣布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由于某些重大问题如政治历史、生活作风、经济问题等一时搞不清楚而被取消了预备党员资格,问题查清后,在情节上有出入的,也不宜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本人要求入党愿望强烈,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按程序重新吸收入党。

  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在上级党委没有批准以前,这些人仍应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按期交纳党费。经上级党委批准后,支部应马上停止其组织生活。

  (五)基层党委(总支)审查基层党委(总支)应及时对党支部上报的转正决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关栏内,再上报学校党委审批。已授权审批学生党员的基层党委可对党支部上报的有关决议进行审批。(六)上级党委审批或备案1.对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学校党委要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或备案。审批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绝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代表党委进行审批。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2.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超过了审批期限规定的,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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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对于因党组织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

  转正。超过规定时间较长的,须经支部大会复议,如果具备党员条件,党委批准后,其预备期也应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视为按期转正。同时应查明拖延的原因,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因预备党员存在的某些问题不清,无法审批的,要暂缓审批,应抓紧时间把问题查清后,再办理审批手续。属于一般问题的,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的和超过规定期限时间较长的,由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按支部复议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的时间计算。

  3.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意见,与基层党组织决议不一致时,要慎重处理。一般情况下,党委应先同基层党组织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在上下级意见不能统一的情况下,党委作出决定后,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组织的审批结果。

  4.党委审批后,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填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内。填写审批意见时,应当写清批准或未批准的理由,写清党委会表决的情况。如批准为正式党员,则应注明转正日期,亦即党龄起始时间;如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也应写明具体意见。

  (七)通知所在支部党委审批后,党支部对党委的审批结果要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并由支部书记找本人谈话,告之党委审批结果和党龄起算时间,并勉励其继续努力。(八)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应将有关入党材料归入人事档案,主要有:早期入党申请书一份、政审证明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以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和说明问题的材料。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也应存入本人档案。学生党员的档案,由学生所在学院(中心)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保存。学生毕业就业后,应及时转用人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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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预备期培养措施简短

  在预备期间党支部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这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样做不仅是党的组织制度的要求而且也有益于预备党员自觉接受党内生活的直接锻炼更好地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考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担负起培养联系人的责任要经常找预备党员谈心了解和掌握他们的真实思想和实际工作表现以便有针对性地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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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备党员怎样过好预备期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要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量,那么,预备党员应当怎样过好预备期呢?

  首先,党组织应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刚刚进入党内,党内生活的锻炼还不够,因此,必须继续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帮助预备党员顺利渡过预备期,这也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环节。在预备期间,一方面党组织要定期给预备党员上党课,使其进一步明确党的性质、宗旨、地位和作用,深刻理解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加强和提高党性观念和政治素质。另一方面,党组织要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情况,要通过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了解其政治品质,对党和党的事业的态度,在实际行动中是否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对他们存在的缺点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他们的优点和成绩也要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讨论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示帮助。在预备期间,党支部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这样做不仅是党的组织制度的要求,而且也有益于预备党员自觉接受党内生活的直接锻炼,更好地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担负起培养联系人的责任,要经常找预备党员谈心,了解和掌握他们的真实思想和实际工作表现,以便有针对性地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和教育。同时还要及时将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意见和反映转达给他,使其更快地克服缺点,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其次,预备党员要坚持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1.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我们党的行动指南,是经过革命实践检验了的科学真理,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只有认真学习革命理论,才能坚信共产主义信念不动摇,也只有学会和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立场和方法,才能在复杂的斗争中,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而实现党的纲领中所提出的奋斗目标。2.主动、定期地向党组织作口头或书面的汇报,主要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组织了解其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成功和失败,从而肯定成绩、发扬优势、纠正偏差、不断进步。汇报应该实事求是,对成绩、缺点估价要恰如其分。3.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努力完成党所分配的工作。十五大党章中明确要求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应当按照党章的要求去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作出自己的成绩,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另外,对于党分配给预备党员的一些具体工作,也应认真完成。预备党员努力完成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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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配的工作,是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表现,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提高觉悟,增长才干,把自己锻炼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4.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种会议,端正对党员预备期的态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党性修养实质上是世界观的改造,作为一名预备党员要通过参加党的有关会议的学习,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真正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总之,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环节。因此,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篇七:预备期培养措施简短

  预备党员与学生骨干的培养措施浅析

  2011年7月起,我开始担任学院2009级党支部书记。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学院“以党建带团建、带学风;树立一位党员一面旗帜”的活动传统,在2009级学生预备党员、学生骨干力量培养中积极开展“入党积极分子下班挂职锻炼”活动。

  把“入党积极分子挂职锻炼”作为预备党员考察的第一步,有计划、分批次从2009级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派表现突出的学生到2011级的新生班级中担任副班主任,让他们在更大的实践平台上施展才华、锻炼能力,以达到考察、培养、提高学生党员目的的一种学生党建新途径。

  1实施细则

  1.1人员选拔、定岗

  “挂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发挥学生积极性基础上,确定“挂职”对象为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挂职锻炼副班主任能综合锻炼学生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多方面能力。

  “挂职”上岗采取以高带低的原则进行。2009级学生党员安排到2011级担任副班主任,协助班主任、辅导员管理班级事务。他们区别于一般班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更大,管理范围更广。考虑到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可能大于岗位数,采取定期轮岗的方式,每位学生的挂职期限为一学期,这样一方面能让学生体会到挂职锻炼带来的效果,另一方面又能让每个学生都有“挂职”锻炼的机会。

  1.2公开身份、公示工作,注重工作全透明

  (1)身份、日程公开。“挂职”学生必须在与所带班级见面时公开身份;提交一份日程安排,再由学院将日程安排填进统一的表格后,贴在辅导老师办公室前宣传栏内向全体师生公示,让全体师生监督“挂职”学生完成工作,便于公众跟踪评价。

  (2)定期述职。为了解“挂职”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检验他们工作成效,每周召开一次“挂职”学生工作例会,进行工作述职,总结工作得失,提出工作设想,并提交书面总结材料,予以公示。

  (3)与班主任、辅导老师密切接触。挂职学生要与原班主任、辅导员密切接触,及时反应学生的基本情况,并讨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与活动情况。

  1.3两位一体、两手齐抓,上岗管理全方位

  即原岗位的班主任、辅导老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培养考察期内的考察人或入党介绍人作为第二责任人,双方责任人相互配合,从业务提高和思想进步两方面,共同承担对“挂职”学生的培养任务。双方责任人密切关注“挂职”学生的工作及思想情况,每周与“挂职”学生进行一次交流,听取“挂职”学生的汇报,了解他们的工作进展、思想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挂职”学生工作上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法恰当、效果良好,思想上不断进步,不断提高,永葆先进。

  1.4关注过程,注重引导,考核评价多渠道

  在评价上,本着以培养学生为目的,注重过程与结果的评价结合、定量与定性的评价结合,真实客观评价“挂职”学生,勉励他们不断追求进步。

  一轮“挂职”完成时,“挂职”学生的量化评分主要由四部分构成:一是由学生组成的评审团对其工作评价,占总分的30%。二是责任人对其工作评价,占总分的40%。三是本岗位相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评价,占总分的20%。四是群众评价,占总分的10%。该学生最后的量化评分就是各项得分相加后的平均分。

  定性评价是在一轮“挂职”完成后,由岗位负责人以及党总支委员组成评委团,综合各项评分,充分考虑责任人意见后,结合“挂职”学生的表现,最后定性评价。

  “挂职”学生干部的成绩将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考察的重要依据,如“挂职”锻炼成绩低于70分的,将暂缓发展入党。

  1.5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挂职锻炼应履行下列职责

  (1)多方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每个月将自己所掌握的学生思想动态及所开展的工作心得写一份书面总结材料交负责老师处。

  (2)配合辅导老师组织实施学校布置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结合形势任务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纪教育。

  (3)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会,每次班会应认真组织,提醒同学需要注意的事项,争取达到最佳效果。

  (4)协助辅导员在本班学生中广泛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及其他活动,引导学生关心集体、热爱集体、热爱学校,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5)积极参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求挂职学生必须参与大一的早操、早自习以及晚自习。为所带班级同学树立榜样,树立旗帜。

  (6)积极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消除思想上的疑虑,鼓励他们积极上进。发现这种学生,要及时向辅导老师和班主任汇报。

  2初步成效

  2009级第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已经在2011级中开展“挂职工作”。工作中,他们积极协助班主任、辅导员管理班级事务,又区别于一般的班级学生干部,譬如,落实签到制度,督促大一新生早操;监督并带领本班学生坚持早自习和晚自习,辅导功课,尽快适应大学生活,营造良好学习、生活氛围;以及指导学生积极开展团日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等等。

  2009级下班挂职锻炼活动在已经取得非常好的成效,他们时刻不忘自己的身份,以身作则,以切实的行动影响、引导北院一批又一批的新同学。他们在成为党建中坚先锋力量的同时也为学院党团队伍的发展壮大贡献出了巨大的力量,更成为学院一道鲜明的旗帜!

  同时,挂职锻炼活动也促进了2009级学生的责任意识及个人发展,也涌现出一批先进、优秀的骨干力量。如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的王楠同学,2008年6月在高中被学校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进入大学后一直担任理工学院2009级党小组组长、班级班团支书、理工学院天工文学编辑部副主编以及校长办公室品牌建设小组新闻报道组组长等多项职务,在各个岗位上都表现突出,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动他人。该同学曾获校一等奖学金三次、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2010年至2011学年获得学院“德育之星”称号,2009年11月荣获理工学院优秀辩手荣誉称号,2009年12荣获我校“一二九”冬季接力赛团体第一名,2010年4月荣获北方学院第四届辩论赛冠军,2010年4月荣获北方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女子400米第四名,2010年11月获得北方学院中英文演讲比赛英文组二等奖。汽车0903班吴帅同学,2009入学后参加第一批党校学习,顺利结业。入学后一直担任本班班长,并先后担任学院新闻中心主编,汽车协会社长,校办助理等职务,两年多来,该同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身作则,得到了校办老师的广泛认可和推荐,同时获得过优秀团员,最佳摄影,挑战杯优秀奖等多种荣誉称号。这样的骨干同学还有很多,他们成为挂职班主任后,更加以自身为榜样,积极带动低年级同学成长,不断向党组织靠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使,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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